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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社会保险】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办事指南
  发布日期: 2017-03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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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申请条件】

一小:非农业户口,出生90天以内的新生儿

一老:非农业户口,女满50周岁,男满60周岁

无业居民:非农业户口的劳动力年龄人群

【办理材料】

1)《户口本》原件复印件;

2)《身份证》原件复印件;

3)本人邮政储蓄开户存折原件复印件;

4)近期1寸、免冠、冲洗、白底、正面彩照2张。

【办理地点】南窖乡社会保障事务所

【办理时间】周一至周五,节假日除外

【联系电话】61305930

【办理流程】

1)参保人或代办人持参保材料到社保所填写《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》;

2)社保所审核材料并录入“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街道管理系统”,打印《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》,上报信息;

3)打印及下发《新发与补{}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》。